遗产继承
您好,请问:本人14年5月与天津丈夫再婚,户口没有迁移至丈夫所在处,15年6月丈夫突发心脏病过世,没有遗嘱,没有婚前财产证明。丈夫有两套住房,和80万股票,有一个儿子和母亲。我已逝丈夫的儿子拿走两套住房的房产证,丈夫的身份证,股权证,并且对我及丈夫的母亲起诉,他的诉讼请求要求取得逝者名下房产的三分之一,价值60万,名下财产三分之一10万。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权益,应该怎样处理,两套房产最少值300万,还有股票。诉讼请求还判决被告承担诉讼费。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帮忙!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5-07-15-状态:未解决]
李启艳律师的解答:
积极应诉,主张属于您的那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