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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三年,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女方给四万
离婚四年,婚后男方对女方老是动粗,女方受不了而离开,三年后女方提出离婚,而男方要求女方给分居三年孩子的抚养费和生活费,孩子罚款费,另外再给三万分手费,女方想请问男方提的这些要求合法吗,女方要不要给呢,给又给多少呢?
咨询者:
fa2147598278
四川
[
咨询时间:2015-11-22
-
状态:未解决
]
刘连臣律师的解答:
大部分不合理,你可以以家庭暴力的名义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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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连臣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日照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招标投标 行政处罚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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