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约定的非封闭式阳台,变成了无顶盖的露台,怎么维权

我是湖北荆州的,商品房预售合约中约定的3个非封闭式阳台,其中一个阳台宣传的户型图中为院馆可变书房,交房时这个阳台变成了无顶盖的露台,而且露台围墙的高度超过了1.45米,而且销售方延迟了87天才达到交房条件,我想退房。请问我应该怎么维权,相关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如果通过法院起诉的话,请律师的费用怎么计算,可否要求销售方赔偿违约金、及银行利息等?
咨询者: 湖北  [咨询时间:2016-04-28-状态:未解决]
刘连臣律师的解答:

按合同约定,你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我咨询刘连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律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日照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招标投标 行政处罚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连臣律师 > 刘连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