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初房子是公公出资购买赠与儿子,并以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可以看做完成了将房子赠与儿子的行为,儿子从而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只是明确了该房产为您先生的个人财产,并不影响之后对您先生遗产继承的法律关系。
您先生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即由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如果您先生曾在婚前和您公公对购房款进行过债权债务的约定,那么您先生的遗产需先偿还债务,余下部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续。
建议您结合自身情况先和公公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通过诉讼解决,必要时可聘请律师保障自身及孩子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