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双方结婚后,一开始一起创业,男方好吃懒做创业失败,后男方成无业游民,没钱就找家里要,老婆孩子都不管,男方父母都是压着男方出去工作,但是男方在身上有钱时就不上班,没钱又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才打零工。女方自己上班赚钱养家,男方没有管过家里及给家里生活费。现在女方想与男方离婚,想咨询一下几点:
1.男方无估在外借高率贷,存在婚姻关系的时候女方需要一起还债吗?
2. 女方自己的工作存下的钱是夫妻共有财产吗?离婚时男方有份吗?如果女方把钱转移了法律上支持吗?
3.关于小孩怎样才能不要扶养权!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5-07-02-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1.我国夫妻财产实行共同共有制,夫妻对共同财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除非您有明确证据证明男方所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有生活的需要,否则负有连带清偿的责任。

2.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约定,原则上婚后获得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分割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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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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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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