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20年农村的房屋仅男方名字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否有效。
补充提问:
该房屋为农村住户,在婚前男方办有土地使用证,婚后修建的房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该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能否作为共同财产。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5-07-07-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是1993年颁布的,目前没有失效,但其中的条款如果与后公布的法律有冲突,则以新法为准。

夫妻财产的界定不以共同生活的年限为依据,主要是看是否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也不是一方婚前财产直接转化而来的,那么婚后获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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