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问题
我想离婚,因家庭经济支配信任问题和性格不和。有二个小孩,大的十岁,小的七岁,但男方不同意,只能上诉离婚,我了解到,离婚无暴力等等恶习,单方想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要分居二年才算感情破裂才判离婚,想咨询一下,我今年住在娘家岳阳市,而男方在老家怀化市,我们现在这样分居满二年能不能算感情破裂依据解除婚姻
补充提问:
怎样才算分居作为感情破裂依据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10-29-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分居两年的前提是因感情不和导致的分居,需要有证据证明,仅是不在同一地方居住不能直接认定两人的感情确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