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移民需要法院监护确认书,如何
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丈夫想和我确认我们是第一监护权,移民要求必须法院判定的监护权确认才有效。由于生父也找不到,也无法确定被告并获取唯一监护权。丈夫告我,然后共同监护?我告丈夫,然后获取唯一监护权?公正处公正的监护权移民局不认可。请求帮助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11-02-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我国法律没有第一监护权的概念,我国《婚姻法》中对于子女抚养采用的是抚养权的概念。
通常我们建议在孩子的抚养协议中明确约定一方具有唯一(或单方)监护权,让另外一方签字认可。当然是否有效还要取决于您前往的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