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的认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认定
1、婚后一年多,男方父母购置一套房子,产权在男方名下,房子分三次付款。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若男方在一审中因家人未到场不能及时举证,法院也没判离,在二审中对方可以举证录。此时,法院会如何判决,女方能否获得房子的相关补偿?
2、现有一孩三岁多,2岁多前由男方母亲与女方共同照顾,现由女方单独照顾,若起诉,小孩一般会判给谁?
3、类似于此类离婚案件,起诉离婚的话,包括请律师费用和法院审理费用,大概要多少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11-10-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 法官判决抚养权时会结合男女双方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哪一方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哪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几率较大。
3. 律师费用建议与您当地的律师协商;法院的诉讼费用可到法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