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半年男方因满足不了女方性方面,要求离婚

双方结婚不到半年,男方因满足不了女方性方面的欲望,女方执意要求离婚,以各种理由离开家中,想请问下各大律师如果男方要求女方退还礼金,这样可以吗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5-11-24-状态:未解决]
倪凌云律师的解答: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但已同居的,原则上应全额返还;若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较长时间的,要综合生活时间长短、彩礼使用情况、收取方的经济状况等,确定合理的返还比例。
2、登记前即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不予返还;若以非结婚为目的的同居,则一般不得对抗彩礼的返还请求。
3、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需返还。所谓时间较短,一般限定在两年以内较为合适。(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4、登记后有共同生活,但因给付彩礼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应予以返还。所谓生活困难即绝对的困难,是指不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以离婚为前提的要求返还)

其他情况,难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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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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