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
我与前夫 2010年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1、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用2、他名下房产归女儿所有,剩余房贷由我负责偿还。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履行协议,目前我已诉法院,房产过户问题已解决,抚养费正准备起诉,我想咨询的是:
1、抚养费,他认为在房产未过户前,他的公积金一直在捐款(所扣金额小于抚养费),这也是他不付抚养费的原因,对于他的这点将公积金抵作抚养费 主张是否成立。
2、鉴于他一贯的表现,以后按期支付抚养费的可能也很小,我是每次都要起诉还是以在这次起诉,然后到他不履行时,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申请强制执行,以后我要增加抚养是否还要再起诉?
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5-08-09-状态:未解决]
乔方律师的解答:
法邦网,扯淡的很,对律师服务差,态度很坏,交了钱,不起什么作用,还把我的一个网名660512搞删除了,登录多次登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