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补充要求

律师:你好!
口头约定劳动待遇,无书面合同,现公司提前一天通知(2015年9月29日通知:10月份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要求3个月的补偿金(年薪的月平均数),问是否合理,或者是否有更好主张。谢谢!
注: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3月10日,约定是必须保证2年。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5-09-29-状态:未解决]
杨玉刚律师的解答:

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之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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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公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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