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问题

我在当地的事业单位上班,是一名自收自支人员,签有劳动合同,已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但未交住房公积金。从2011年始至今只给发月工资1846元,近几年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每月只有1846元的收入,连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生活特别拮拘。曾多次向领导反映且无济于事,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10-24-状态:未解决]
杨玉刚律师的解答:

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同样工种的平均水平就属于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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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公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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