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你好,事情发生在3年前,甲乙两人做保向私人借款30万给一家公司办事,借钱主体的这家公司法人没签字,借款后这家公司打了借条给甲,后来,债主催债,这公司法人没偿还能力,债主要求甲乙两人还,乙不在,甲签字说偿还,债主要求甲签了偿还的借条,并把开始双方的借条给了甲,到后来,乙不认账,债主只找甲来偿还,甲应该偿还全部30万吗?
补充提问:
无约定,是否是甲独自赔偿全部30万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5-11-10-状态:未解决]
杨玉刚律师的解答: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只能由甲先偿还,然后找公司法人追偿。

我咨询杨玉刚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公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资信调查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婚姻家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玉刚律师 > 杨玉刚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