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更改,废除!

我想请问一下,我家是老公房,需要交房费的那种,原承租人是我外婆,同住人为我,我母亲和我哥。都在户口本内,现外婆去世很多年,新的承租人一直未去更改,按照顺序,应是我母亲为第一顺位人!可因为我哥的儿子是外籍户口,需户口承租人才可办理入学,后母亲未经过我的允许,私自将我哥改为户主包括承租人,我没签过任何同意书,事发很久无意发现才知道已更改给我哥,因房屋现在面临动迁,我哥未合理安排分配,我现在不同意也未承认我哥为新的承租人,我做为同住人是否有权法院上诉废除他的承租人的权利(我和我哥还有母亲从小都在老房子里生活,未有他处房屋和居住地)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5-11-28-状态:未解决]
杨玉刚律师的解答:

应当作为共同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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