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被告以什么理由?怎么申请管辖权异议?
被告收到工作地点法院传票:离婚纠纷,要求出庭。
被告户籍地点不在此法院,希望能把此案件转到户籍地。
被告以什么理由?怎么申请管辖权异议?
在工作地点工作满一年,但取得居住证不足一年。
补充提问:
原告理由:1、被告游手好闲,沉迷网络。(实际被告有正当工作,就职于外企)。
此点是否考虑公司出具相关证明?
2、被告在老家伙同其家人对原告施以暴力,导致脑震荡住院(附当时住院证明等)。但事实与此相反。是原告先动手打被告母亲,并用木块抽打被告,被告上前劝阻被弄一身皮肉伤。(现场很多人可以作证)
此点考虑在外地不好取证。所以想改回老家。
另:原告(女方)要求孩子归其抚养,被告出抚养费2000元/月。并附被告公司发放的工资单。
被告(男方)想要小孩,现小孩由爷爷奶奶在老家帮忙带着已快有半年,
但考虑小孩不足两岁,如果离婚,小孩可能会判给原告。
所以想把时间往后推。
综上,不知道在哪边应诉比较有利于被告。原告、被告不在同一城市上班。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5-12-11-状态:未解决]
杨玉刚律师的解答: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管辖异议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