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到子的抚孩养权 我这种情况彩礼应该退吗

我与男方2012年2月份相识 根究老家习俗收取彩礼15万元 在2012年九月分结婚 未领结婚证 但办了酒席 同居期间生了一个男孩 在同居期间经常发生争吵 导致两人感情破裂 在2013年8月分孩子在哺乳期间被男方偷偷带走 现在已经过去两年半了 男方现在起诉我 问我要孩子的抚养费和归还彩礼十五万 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能否要到子的抚孩养权 我这种情况彩礼应该退吗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5-10-28-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抚养权需要法官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但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彩礼不用退,虽然未办理结婚证,但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并生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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