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
男女双方本是男女朋友关系,因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双方分手。现如今,男方把女方的手机弄丢了,并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归还,但迟迟为归还,并找各种理由拖延!女方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之下,趁男方熟睡时偷拿了男方的苹果6手机!!男方发现后,随即报警。警察让男方搜女方衣物,并收到!之后,男方表示不予追究,警察也看在男方不予追究的情况下,尊重的男方的选择、请问,如 隔了些日子,男方提及此事, 女方需要付什么样的责任?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5-11-04-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若已不予追究,则其再报案,是不会受理,女方不须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