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共同财产问题

您好,我和女方于2011年再婚,婚后女方掌管家庭收入。2014年开始,双方商议以后各自收入及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债务各自承担。之前婚后收入已平均分配完,一直这样生活至今。因财产问题现在闹到离婚,请问当时没有书面协议,2014年往后各自的收入财产应该是属于各自,还是共同财产?但我们的事实生活,已经从2014年实行财产AA制了,包括各自收入各自拿着,各自孩子各自抚养,家庭共同生活费平均支付。急等专家答复,谢谢!
补充提问:
录音内容就是我们俩说话时,说明一下,我们实际是按照AA制生活着,各自收入财产归各自所有,就有效了吗?多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5-12-18-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若对方认可则没事,但是对方不认可,我们也无法举出证据证明事实,那么就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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