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

您好:
我于2001年结婚,最开始我们在他家人出资的外地商铺经营批发生意,大约经营了五年,后来因为生孩子回到本地后又在他家商店上班,到本地后按月给我开资。并没有什么用工协议,2006年生孩子,同年由男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处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的名字,房子是贷款买的,现在还有10个月到期。大约07年左右,他家跟其他3位股东合伙开了一家工厂,厂房建成后,因意见不合,并没有投入生产,因为厂房所在地是在我们当地,而其他出资人都在外地。所以他家以按期还钱的方式偿还购买其他股东的股份,不过据说只是口头协定,并没有合同,工厂的法人是我丈夫,实际出资人是他的父母,当时我们都很年轻,一直都是跟他家人一起生活,生意上也一直是他家人主导,当时建厂的时候只有两处厂房,后来陆陆续续又扩建了4处厂房,所有房产都有房照和土地使用证,署名全是工厂的名字,工厂当时使用的土地是当地开发区招商引资招进来的,具体的合同我不了解,上个月我们因为感情不合背着父母协议离婚了,协议内容是房子归我所有,并在三年内给我9万块钱,无债务,孩子归男方所有。离婚协议上并没有关于厂房股份之类的问题,大致情况就是这样。
因为男方父母非常强势,现在他们并不知道离婚的事情,我想问下,如果他父母知道后,要求重新分配房产,起诉的话,那我们现在的这份离婚协议还生效吗?我还可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工厂的房产和股份我可以当做未分配财产重新要求分割吗?因为我一直在商店,工厂方面我并不是很了解,也一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前几天经朋友提醒才知道这些好像也可以作为我们的婚后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可以我可以占多少份额。工厂最开始合伙时的债务我需要共同承担吗?承担的比例是多少,麻烦您详细跟我说下,我现在真的很迷茫,谢谢大家了!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1-19-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本律师认为婚姻自由,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既然你们已经协议离婚了,并且签了离婚协议,那么他们的父母是无权干涉的。另外你说还有其他财产未予分配,那么是可以向法院提出再次分割财产也就是公司的股份。孩子的抚养权之前你已经答应给他了,那么在男方没有做出对孩子不利的情况下,是无法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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