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公司强制要求我赔付保险上浮钱

2016年1月18日早上11点 我在租赁公司 租了一辆车 使用时间是24小时 19日早上9点40 我还车 (提前还车) 之后我回家不是很方便 想让租赁公司的员工 开我租的车送我回家 (对方是自愿的) 送我的途中 发生交通事故 (租赁公司的员工开的车) 对方全责 然后发现租赁公司的员工没有驾驶证 租赁公司的人 就伪造现场 说是我方全责 报的我方的保险 之后 租赁公司 要求我个人赔付租赁公司 明年保险的上浮钱 1000元 和 修车 耽误租车的误工费 300 共计1300元 我想知道 不是我开的车 我是否应当赔付这1300元呢? 请老师帮帮我。
补充提问:
那我该怎么回复租赁公司的老板呢? 我改怎么说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1-20-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伪造现场是否有证据?若有证据则可以反告他骗保,是刑事犯罪。若无证据,那么车是对方开的,人也是对方自愿送的,属于好意施惠的行为,并不存在什么权利义务的关系,那么你不需要付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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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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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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