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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亟待解决!
妈妈借了5万块钱给家里这边的一家金店,说了2分多利息。开始几个月金店按时给利息,从去年开始就不给钱了,说没钱。并且金店写的是收据不是欠条,一共写了三张,日期止分别是2015年4月,2015年7月,2015年9月,这种情况怎么办?
补充提问:
起诉的话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钱能收回来吗?怎么起诉呢?是要请律师么?
咨询者:
Tingtinghenhao
内蒙古
[
咨询时间:2016-01-26
-
状态:未解决
]
朱骏律师的解答:
可以收回,建议找当地律师商谈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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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骏律师
执业机构:
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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