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与抛弃妻子后三十年回家分的财产
你好,三十年之前,黄某生育四个女儿,其丈夫邓某因重男轻女离家出走,从未回来过,之后黄某独自抚养四个女儿;9年后,法院开出失踪死亡证明,黄某改嫁到浙江。最近,邓某老家的土地分钱,邓某又回来分的了100万左右,请问现在的情况,邓某取得的钱是否合法?邓某已在外另外结婚,并有一子一女。现在黄某是否可以回去取得她的土地分钱,还有她的女儿们是否有权分钱。据说黄某及其的两个大女儿是在分钱的名单上的。是否可以判定邓某重婚罪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6-02-22-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邓某既然回来了,那么之前的宣告死亡证明即失效,取得的钱当然合法,黄某如果没有改嫁那么是可以分钱的,现在已经改嫁了,婚姻无法随着邓某的回家而复合,所以黄某无法分钱。如果是拆迁款的话,你女儿的户口在那边的,是可以分钱的。邓某是否判重婚罪,那么就要看邓某是否有主观恶性,即明知在与黄某有婚的情形下与他人结婚,这点可以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