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押金能否要回

2014年7月15日去单位报到,领取新的被褥,同是还交付了押金,开了押金收据,收据上写的也是押金,2016年3月1日我去辞职,要求退回押金,结果后勤领导说你的使用期已经超过一年,不予退回,可是当时也没人和我签订被褥使用超过一年就不予退回押金的条款,我想知道我的押金能否合法的要回,况且这家单位性质是央企!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6-03-02-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押金须退还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以押金名义向新员工收取费用的情形,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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