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你好.我车被追尾.交警判对方全责.对方耍无赖.没办法就去交警那办了委托书.进行车损鉴定.鉴定时通知对方.对方不来.鉴定价格是物价局出的.请问我的鉴定有效么?对方有权不认可么?上庭时对方有权对我的鉴定要求重新鉴定么?
补充提问:
对方是交强险.上庭是对方要有什么样的证据才能不 认可我的鉴定?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6-03-24-状态:未解决]
朱骏律师的解答:

不认可是对方的抗辩权利,只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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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浙江戈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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