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5 04:22:54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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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爷爷奶奶双亡,留下子女五个。我爸是老大还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及老 房一间 62 平方米,二老生前没留遗嘱房子归谁所有,老房一直是我一家人居住,现在即将 动迁,动迁开价为 180 万,我一家四人父母、哥、我。叔婶闻讯赶来分房,我父同意各得老 房五分之一,但叔婶却要动迁款项各得五分之一,他们都另有住处。老房我也翻建已近 100 平米, 请问房屋分割是不是只分产证上的?动迁本来就照顾房屋住户的, 如果照叔婶这种分 法,我岂不面临无家可归?
解析: 1、你父亲与爷爷奶奶共同居住生活,应当是主要照顾了你爷爷和奶奶,在分配遗 产时应多分;你父亲将你爷爷奶奶 62 平方米的房屋翻建为 100 平方米,所增加的部分不属 于你爷爷奶奶的遗产,应当属于你父亲所有;3、你婶婶的要求不合理。深圳二手房纠纷律师 深圳二手房买卖法律咨询 深圳房产律师事务所 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