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5 04:28:3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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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在婚前父母就买了一套房子给我,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我现在要结婚了,不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属于我的个人婚前财产,要不要进行公证?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 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 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 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据此,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你这个房子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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