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

时间:2015-12-15 04:29:31    文章分类:栏目名称

深圳张律师15889607923,qq:373159150,微信:zhenhuazhangbin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17楼,地铁蛇口线岗厦北站B出口,公交岗厦站,自驾导航目的地:福田科技广场。

 案例:我买的是一套电梯公寓的的商品房,现在还没有接房。原因是他 们的房子厨房和厕所地面有大量的裂口和空鼓, 房子 7 楼还有一面墙也有许多处 空鼓现象,他们也承认墙体的空鼓范围量太大,他们决定给我们修复。 结果他们的修复方式是: 把地上的裂口用水泥补了补,把墙上有几处空的也是象补布丁一样修理 了,而且修理处还是有空鼓现象。我看了看真的无法接受,我们买的是新房子他 们这样就算是说修理好了? 朱律师你说我该怎么办。他们的修理方式我们不接受。不接受有法可依?他 们应该怎样给我们处理了?谢谢你了 请帮我出出主意吧!

 解析: 1.一般质量问题: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 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 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2.主体质量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 结构质量经核验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房屋质量问题 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我交付定金后,发现售楼员的承诺与实际合同不符,要求退房,开发商 不同意返还定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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