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应归谁所有

时间:2015-12-15 04:32:5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深圳张律师15889607923,qq:373159150,微信:zhenhuazhangbin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17楼,地铁蛇口线岗厦北站B出口,公交岗厦站,自驾导航目的地:福田科技广场。

 案例:一年半前我和妻子荷花以我的名字买了前妻刘娟的一处无任何手续民房,因关 系特殊我同意刘娟用一个化名来签订协议(写有字据),后买房协议、收款收据均由刘娟的 男友用化名签写。我把这些都交给妻子荷花。后我与荷花在民政局离婚,该房经公证归荷花 所有。 荷花又加盖了两层并登广告出售该房但未卖出。 一年后荷花以协议是假的为由说我诈 骗她,要我再无偿给她十万元。我不答应并说房子可以归我,该房所花的钱我全部付给她。 但荷花不答应,非要十万元,否则要告我诈骗。正当我俩闹得不可开交时,我的前妻刘娟以 该房无房产证法律不允许买卖、买房协议收款收据不是她签名为由向我要房。 (刘娟男友早 与刘娟分手不知去向) 该房现在应当归谁所有?荷花能要回房吗?我构成诈骗吗?请说明理 由。我现在应当怎么办?

 解析:不属于诈骗,此房屋无任何手续,从法律角度来收,不能确定产权人 。 

深圳二手房纠纷律师 深圳二手房买卖法律咨询 深圳房产律师事务所 深圳房产纠纷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彬律师 > 张彬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