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15 04:34:28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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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老公是外省人,我们结婚后,他想将户口迁到这边来,我就想到了将他的 名字加进房产证上,不知道房产证上夫妻之间过户是如何办理的?
解析: “加名”不只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那么简单,从法律上来说, “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 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前购买, 房子的所有权是属于购买者本人的, 若婚后要在房产证中 加上另外一方的名字, 那么该行为应当被认定是对于婚前财产的赠与, 所以应依据赠予标的 价值收取相应契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印花税等,需 要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此套房屋是在婚后购买, 购房合同上只有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 办理房产证时也只 能是购买者一个人的名字。 婚后购房不管房地产权证是否写有对方的名字, 都要算作夫妻共 有财产;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现行的政策是不能在第一次办理房产权证时直接加上去的, 只有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 再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产权证就可以了, 无需 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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