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2-30 16:45:2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仲裁时效有2个,一个是普通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其计算,另一个是特殊殊效,从双方“结束”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双倍工资现在司法实务界已经达成共识,属于惩罚性的规定,并不属于工资报酬,故使用普通时效,从应签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往后计算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