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涌离婚律师;葵涌离婚律师事务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时间:2016-05-20 11:14:5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葵涌离婚律师;葵涌离婚律师事务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深圳知名婚姻家庭张彬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张彬律师团队(15889607923张律师、13428771923董律师)专注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注为深圳地区当事人办理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继承、涉外婚姻家事。多年深圳婚姻家庭案件诉讼经验,收费合理透明,胜诉率高。竭诚为深圳地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情形,这主要依据夫妻婚前基础、婚后感情、对夫妻关系的危害程度以及责任方的认错态度等多方面的因素来加以衡量。 
      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12月13日(民)发34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i米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的,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静嗖睁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 -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 -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时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执业机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银行保险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彬律师 > 张彬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