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5年7月1日借了

你好,2015年7月1日借了69000元给朋友,约定在2015年9月1日还清,但一直都没有还,直到2017年10月19日,起诉他还有用吗?是不是超过2年有效期了,还是补着10月1日开始的新法规定3年有效期?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7-12-07-状态:未解决]
姬欢律师的解答:

你好 未超时效 可以起诉 新民诉法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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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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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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