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

离婚案件中,
1、法院判决婚后购买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产权判给男方,男方支付女方一半房产价值体58万。
2、购买房屋借款64万,判决男、女双方各付32万债务。
3、现女方申请法院向男方执行一半房产价值。
4、债权人申请法院向女方执行购房借款32万。
5、经男方与债权人协商,债权人同意将女方所付32万债务, 抵消男方要付给女方房产价值,全部债务由男方负责。
请求怎样做才能抵消,才能完成执行。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9-09-14-状态:已解决]
姬欢律师的解答:

你好 需要征得债权人同意 可以写个债务转让协议 由债权人和男女双方方签字确认

我咨询姬欢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陕西东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榆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姬欢律师 > 姬欢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