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的公司,辞职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

您好,我在此家公司上班已经一年多,是我毕业以后正式工作的第一家公司,试用期一个半月过了以后,没有签署任何劳动合同相关的文件,以为可能绝大多数都是这样,之前公司一直有人离职,而且还有两个闹得很不愉快的,都闹到警察局去了,但是这个事情还是无疾而终了,因为是做淘宝网店的公司,我上个月月底提出辞职,但是没有提出书面的申请,因为之前有些员工离职都是很快同意了递交申请了就可以交接工作走了,但是到了我这里就以淘宝旺季来临为理由,而且还说因为我是网店店长组长为理由,工作不能随便交接,必须找到新人接替才可以,这样真的不是欺负我们不敢拿他怎么样吗?实在气愤不过,多次找负责人谈论无果,还危险我说我的情绪不能影响公司其他员工,否则会采取他的方法解决,我实在不甘心,请求解答!还有就是公司好像是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公司是去年5月份成立的,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叫公司,时常有人离职,现在只有十来个人还在这里,我改怎么办?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5-09-23-状态:未解决]
王延志律师的解答:

正常情况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走人,可以不受用人单位劝阻。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如下情形之一:(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的限制。

我咨询王延志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 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聊城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经济仲裁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延志律师 > 王延志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