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你好,律师,2006年我和老公吵架,后他离家出走,直至有人上门追债,我和孩子回娘家居住至今,在2010年孩子小姨家拆迁搬至我家借住至今,为收取任何费用,现我提出离婚将房子给他,他非要收取孩子小姨居住期的房费。请问合理吗?有法可依吗?分居多年能离婚吗?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5-10-22-状态:未解决]
张健律师的解答:

首先,收取相关费用看有无约定;其次,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可起诉离婚。

需要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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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陕西 西安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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