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拆迁律师吴少博:“违建”别墅被强拆 一年告官386次

时间:2016-04-28 16:24:1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基本案情】

   齐明喜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99弄92号别墅,这是一栋花园住宅,房屋结构是2层楼和一个带窗的屋顶。齐明喜把屋顶的斜坡拉平,把窗户扩大,整个房子变成了完整的三层楼,同时,他还在房子两边扩建了混凝土结构的房间。松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0年10月9日向他下达了当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别墅两边搭建的房子当场拆除,但改建的三楼没有拆掉。此后他进行别墅装修共计花费一千多万,2014年8月12日,齐明喜收到了一份政府的“强制拆除违章建筑决定书”,决定在8月22日对他家进行强拆。同月26日,齐明喜接到朋友电话赶回家,发现家门口围了近300人,几台隆隆作响的大型机器碾过院墙去削房顶。

经过协商后,双方一起协商出了一个方案。愿意赔偿拆除违章建筑中对齐明喜合法财产造成的损失,由洞泾镇政府与齐明喜先共同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检测,确定房屋受损状况,同时,政府也愿意帮他恢复屋顶,赔偿破坏的围墙、绿化等。与房屋检测公司的合同都签了,几天不到,房屋检测委托突然被取消。2014年11月7日,他将松江区政府告上法庭。2015年2月25日,法院认定松江区政府强拆合法,驳回齐明喜全部诉讼请求。

2016年4月17日,齐明喜一年告官386次,终于有一个令齐明喜颇为振奋的消息,他告政府强拆的案子经申诉后,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了。

【拆迁律师说法】

本案件中主要围绕着以下三点为核心进行的,下面我们就这三点进行以下讨论分析:

一、齐明喜的别墅是否是“违章建筑”?

 

    关于什么是违章建筑,目前为止,国家法律并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实践中,各地政府一般从规划、施工许可的角度去认定违章建筑,也就是说,若建造的房屋时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等相关证件,或者超出核准的许可范围建设的超出部分,都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这一规定明确规定了建筑物权,确立了只有违反了建筑施工时的法律依据,才能确定为违章建筑。而齐明喜的别墅主体是合法的并非违章建筑,只是其改建部分不合法,就被认为整体不合法,被列为违章建筑的范畴,明显任意扩大了违章建筑的范畴。

 

二、“违章建筑”能否强拆及偷拆?

    即使是违章建筑,也必须由政府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经法定程序给予强制拆除,目前,我国强制拆除的执行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即司法强制拆除行为,其余主体所实施的强制拆除的行为都是违法的。2013年4月3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又宣告了法院不再介入非诉“拆违”。因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把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强拆的执行权细化。因此,齐明喜别墅的强拆主体不违法。

三、因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发生了强拆及偷拆之后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一般的强拆发生以后,对于被拆迁方来说取证是有一定困难的,因为强拆时对方人多势众,而被拆迁方人少势微,寡不敌众,很难通过正常手续取证,有时即使拿到了,也会被拆迁方损毁,所以在证据的取得上,一般的合法证据来源途径能得到的证据,要么是微乎其微,要么是无关紧要的,而法院审理案件时对证据效力和来源还是有一定限制的,对被拆迁方及若是群体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对强迁我们还可以报警,但是对于偷拆,取证更是难上加难,就目前而言,我们的救济途径还主要是行政复议、申诉、和行政诉讼。就像齐明喜一样,以一年告官386次,最终敲开了司法的大门。

执业机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企业改制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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