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违章建筑案件共同点
时间:2016-12-05 13:48:45 文章分类:违章建筑
江浙沪违章建筑案件共同点现在江浙沪地区拆违章拆的很疯狂,侵犯了很多人的具体利益,特别是给一些具有历史渊源的企业造成了重创。比如讲杭州萧山区因为“三改一拆”拆了很多已经经营数十年的企业,说其为违章建筑。到了江苏的南通的通州、如皋、如东都在大范围的拆除所谓的违章建筑企业的案件。往往不履行法律程序,都是以政治任务性的方式,必须在哪个点进行拆除,没有正规的履行《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相关的法定程序。并且在上海青浦区浦东也发生了很多起这类的案件,包括新华社给我所全程代理的上海青浦区朱家角镇的违章建筑综合维权案,当中凸显了江浙沪地区拆违章的特点。1、不依法不合法。拆违章所履行的法律程序完全没有进行,而且光靠一些恐吓、吓唬来达到目的,在恐吓和吓唬不奏效的时候直接进行强制拆除,导致企业在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企业主对政府的依法行政的行为也产生了怀疑。这完全是一种暴力野蛮的执法行为,造成很多坏的社会影响。总的来说程序认定不依法,整个执行行为和具体行为履行不合法。2、运用综合手段给企业施加压力。利用环评、环保、税务,特别是环评和税务在过程中体现的非常明显。如果不按照我的要求进行拆除或者进行相关的关闭企业,我就利用环保或税务来查你,查出了就直接关停,查出税务就抓企业主。拿这些手段变相的来要挟压迫企业主,达到快速拆除所谓违章的任务或所谓的政府政绩。3、违章建筑的区分。不进行合法性的具体情况的区分,比如讲有的企业建了数十年并且经营了很多年,也正常纳税了。有些企业经过招商引资或者政府许可性的行为在此生产经营,这是跟临时租赁集体土地是不一样的。有些是养殖场,本身就在自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上进行了养殖种植的行业,完全符合土地的基本用途,而且当时是在政府的极力鼓励下经营的。比如江苏镇江环太湖流域进行环境整治的项目,那个时候是大力发展养殖业,现在因为环太湖流域的整治,要把企业关闭、关停、搬迁、拆迁。并没有实际区分到底哪些该关哪些不该关,哪些应该引导性的转移产业,哪些应该强制性关停。没有进行具体行为具体分析,政府在这方面都比较鲁莽的处理一些社会问题,我觉得这不利于法律执行和实施的。4、政府在执行这种行为的过程中,本身的法律意识过于单薄。根本就没有想依据法律程序来解决一些问题,甚至不跟被拆迁人谈法律,只问有没有什么证,没有证就是违章建筑。难道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都是违章建筑吗?都能进行强制拆除吗?政府还有选择性执法行为,有的拆有的不拆,在江苏常州这块,明明企业都在河流周边,都属于所谓的环境治理的污染行业,但是有的拆有的不拆,选择性执法造成中小企业觉得不公平。确实讲江浙沪地区拆违章呈现很多共同点,主要体现在不依法、不合法、不走程序、野蛮执法,不利于整个社会效果的体现,也不考虑这方面,只是野蛮的完成任务或所谓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