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应当以房屋登记作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基础。 你所说的以公证的方式明确你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情形,是违反《物权法》第九条规定的,因此无法进行这样的公证,也不会受法律的认可。 对于你想要证明你是房屋的实际所有人的目的,建议保留相关的出资证据,并获得房屋登记人的书面认可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