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物业合同是业委会主任私自签订,然后又单方私自修改,物业公司只认没修改的合同,请问哪个合同有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6-03-07-状态:未解决]
吴少博律师的解答:

1、《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共同决定,所以业委会主任私自签订的物业合同应当被认为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业主们认可该合同,则合同有效。
2、合同应当是签约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单方面修改合同的,不影响原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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