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

1992年以弟媳妇的名字申请宅基地,因为未分家,土地使用证是婆婆的名字,1998年弟弟因车祸去世,婆婆给了房屋补偿,并通过公证将房屋分配给在行政单位工作的哥哥,2016年弟媳妇又提出想要回房屋,是否可以收回婆婆的土地使用证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6-04-05-状态:未解决]
吴少博律师的解答:

具体看当时申请宅基地时是否保留相关证据

我咨询吴少博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企业改制 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吴少博律师 > 吴少博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