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时有阴阳合同,凭低价的阳合同过户,合法吗?
民间借贷人李四乘人之危,要求我把房子以15万的债权抵押他项在了他名下后,还带我去非公证处非公证员面前,骗取了我的并非真实意愿和不完整的他必须指定他老乡张三委托卖房的资料,拿去给公证处出具了公证证词仅证明签字捺指印属实的委托书,4个月之后李四张三在毫无告知我的情况下,于同一天同时办理了解除抵押、马上又凭低价的阳合同在房管局过户到了他人名下、同时凭稍高价的阴合同完了税、又以此房产与银行签订了购房担保合同,这些手续都是在同一天时间办理的,请问这些都合法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6-04-05-状态:未解决]
吴少博律师的解答:
不合法,建议带齐相关材料证据,到法院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