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老人的女儿和老人的儿媳妇、孙子谁有优先继承权?

请问:农村的宅基地,老人去世,没有遗嘱。老人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都是城镇户口,儿子在多年前去世,现有儿媳妇和孙子。老人宅基地房屋的继承:老人的女儿和老人的儿媳妇、孙子两方继承的比例是多少?老人的儿子当初在农村老房子结婚,有一间房子是他们结婚后居住的,后搬到城市的。老人的房子一直没有分户。现在双方都想要这房子,给对方一点钱,那谁有优先购买权呢?城市户口继承宅基地的房屋,如果拆迁,国家给怎么补偿?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6-04-26-状态:未解决]
吴少博律师的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如果儿媳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儿媳、女儿、孙子,三人均分财产。
房子可以继承,但是因为没有农村户口,不能再翻新、建造新房子,遇到拆迁可以有房屋拆迁补偿,但是没有人口安置费等其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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