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于2016年2月3日被提出裁员,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我,公司没有给出书面裁员告知书,且本人并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公司只支付了16年1月的工资和2月1至14日的工资,没有任何赔偿,现在我跟公司说明情况让他们赔偿,但是拒绝,且公司也未和我签订过任何一份劳动合同,我是14年7月进入公司,做了有一年半的时间。
想咨询下,如果提出劳动仲裁可以得到怎么样的赔偿?和需要哪些材料来证明。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6-02-03-状态:未解决]
杜洁律师的解答:
事实劳动关系
自用工之日起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年以后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裁员要看有没有合法依据 非法裁员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