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身患癌症,影响还款,是否可以写份债务转交给欠债人亲属

本人于两年以买房为由将70余万元交给债务人李某,未打欠条,至今房子没有购买,现要求李某偿还,李某以其身患癌症为由一直未还,李某身体每况愈下,本人担心其身故无法还债,咨询是否可以将债务转交其家属,书写证明一份用以公证??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6-02-10-状态:未解决]
宁立新律师的解答:

这70万元因购房支付 本身就应由对方夫妻双方返还 。。。。稳妥当让就其发生病故后如何还款写一份协议 可以公证 乌市恒达所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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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国浩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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