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航训弹后爆闪的责任认定

我想咨询这么个事情,我舅家附近有个兰空(属于兰州军区空军部队)的靶场,平时没事就是我舅舅在给维护,因为不发工资,每次兰空航训的时候,丢的航训弹都给我舅,然后我舅再当做废铁转卖给废品回收站作为家中的经济来源,同时再给领导上交一部分,或者请他们吃饭,算是作为回报,十几年都是如此,虽无书面协议,但早已形成共识,一直平安无事。前几日,我舅再次出售了航训弹,待废品回收场破拆时(因为只有外面是铁,里面是沙子等),发生了爆闪,导致购买方一人轻微受伤,然后群众报警,公安出警带走了我舅和对方的两人)(当时购买时对方是三人,一人受伤,故带回另外两人),现在我舅被以非法买卖和爆炸责任定为刑事责任,准备羁押。我就此事想咨询我舅舅和兰空的责任认定问题,还请律师帮我研究分析,下一步该怎么办。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6-10-18-状态:未解决]
胡旺律师的解答:

已经追究了刑事责任,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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