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他人未经授权就复制使用你开发的软件吗?》

时间:2017-05-11 11:10:26  作者:陈键城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  法律保护  侵犯著作权罪

【案例来源】(2006)天法知刑初字第3号

【导读】

计算机软件研发艰难然复制容易,暴利之下,必有不法之徒妄求不劳而获。故而必须有法律对软件予以保护,制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并对非法复制者予以重罚。此处,由专业软件法律维权律师简要介绍,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者的权利。

在此之前,我们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什么是计算机软件?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黄某原在GK公司处工作,负责研发IAD产品MG系列媒体接入网关对外销售,在研发过程中两被告人接触了GK公司MG系列设备软件程序及其他技术资料,两被告皆与该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

后被告人李某先离开GK公司,并加入ZL公司,主持研发同为媒体接入网关功能的CV系列产品,为了研发该产品,被告人李某先后聘请了原在GK公司工作的被告人黄某,案外人李东某、何某等人到ZL公司工作,两被告人违反与GK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利用从GK公司掌握的IAD产品MG6000系列设备软件程序及其他技术信息生产出CV系列产品在市场上销售。

最后,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黄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李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二、被告人黄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三、缴获的相关犯罪所得,予以没收。

【评析】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软件著作权律师邱戈龙、陈键城认为:

计算机软件(以下简称为软件),是计算机系统运转和发挥功能所不缺少的部分。软件是相对于硬件而言的。硬件是计算机系统中的实际装置的总称,他可以是电子的、电的、磁的、机械的、光的元件或由他们组成的计算机部件或计算机。软件则包括计算机运行所需的各种程序及有关文档。硬件设备完全相同的计算机,如果配以不同的软件,那么计算机的功能、效果也不一样。

计算机程序是一系列指令的集合,只是计算机一步一步地去完成某一特定任务,得到某种结果。这里的指令既包括代码化的指令序列,也包括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序列的一组符号化指令序列。

文档是指软件开发的过程中用自然语言或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流程图等。

本案被害单位GK公司的MG系列设备软件程序就属于我们所说的计算机软件,然而计算机软件不仅仅指计算机程序,其还包括相关文档。

笔者注:通过本文律师介绍,我们对什么是计算机软件有一个初步的认识。有关软件开发者具体可采取哪些法律手段保护其有关于软件的权益,请赏阅《律师简说: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开发者的权利》的后续篇章。

下一文中,两位律师将跟大家谈谈软件保护的法律方式中,在国际中最为广泛使用的著作权保护法。

执业机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破产解散 合同审查 工商查询 海关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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