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问题
我们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房子判给我,我需要付给对方10万元。但是对方一直藏匿房产证,多次协商过户再卖房未果。我也没有付给对方10万元。
现在男方起诉到执行庭要求执行10万元,请问法院有没有理由强制执行。我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另外,因为没有及时过户卖房,房价下跌造成的损失,对方需不需要承担。判决离婚至今,将近2年,他一直强行居住在这套房子里,我能不能要求他支付房租?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6-06-24-状态:未解决]
董达律师的解答:
可以请求对方支付房租,对方无权占有。根据判决书,房子归你所有,对方有义务配合你过户。你可以提起执行异议。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