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

第三者插足导之离婚的,第三者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该怎样去处理
咨询者: 青海  [咨询时间:2016-07-17-状态:未解决]
董达律师的解答:

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第10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基于配偶身份所享有的身份利益,属于民法所保护的合法的民事权益,与他人配偶通奸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干扰了他人的婚姻家庭关系,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疑,受害人有权请求第三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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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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