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术后子宫穿孔,医院要承担多大责任?

我怀孕13周,因胎盘前置状态做人流手术,术前白细胞11.9,医院没有做白带常规化验,术后也没复查白细胞。出院后一直排黄色液体,5天开始发烧,在医院住院5天,白细胞仍高达20,后收入住院部抗生素治疗18天,在白细胞刚刚到9.2的当天下午就停药要我回家吃中药治疗,停药后排液增多,腹痛加剧,到第五天再次入院,发现子宫穿孔,子宫底后壁有2*2厘米,与大网膜、小肠致密性粘粘。急诊开腹手术修补,割出坏死组织8*8厘米。术后三个月,经人工周期+中药治疗,月经没有恢复,子宫缩小只有3*4厘米。请问这种情况,前后三次住院,住院时间共42天,抗生素治疗60天。最后发现子宫穿孔。医院说这是手术并发症的一种,我术前已经签字。那么请问,1、手术前医院没有完善相关检查,是否未尽到义务?2、第二次出院前我仍有腹痛和流脓现象,医生坚持要我出院,出院后病情发展为子宫穿孔,医院是否要承担责任?责任有多大?3、影响以后的生育,属于几级伤残?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6-09-22-状态:未解决]
董达律师的解答:

具体需要申请当地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

我咨询董达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百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临沂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董达律师 > 董达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